中国人民银行4月7日宣布,设立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发放对象包括银行机构在内的21家金融机构,旨在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本次5000亿元再贷款是对原有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的政策接续,从宏观层面来说,对推进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有重要意义;从微观层面来说,有利于激发科技型企业等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减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负担。总体看,本次再贷款额度适中、利率维持低位、接续及时,是项“时度效”兼顾的好政策。
下一步,如何让好政策真正发挥出大作用,最大限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很关键。笔者以为,金融机构用好政策宜从三个维度着手。
首先,坚持市场化风险定价。唯有通过市场化定价,才能保持金融服务科创型企业等实体的可持续性,实现宏观经济、实体企业、金融机构的多赢。实际上,针对本次再贷款,央行也明确表示,“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
市场化风险定价之所以很重要,有正反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具有规模较小、资产较轻、现金流不稳定、经营不确定性较大等特征,基于此,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化因子,适度提升风险溢价,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既能让实体企业获得信贷支持,也能让金融机构获取适当利润,实现双赢;另一方面,风险定价不合理会严重阻碍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若贷款利率过低,则利率不能覆盖风险,会影响银行等机构的信贷投放积极性。若贷款利率过高,虽会提升银行投放信贷的积极性,但会削弱实体企业的融资意愿。
其次,“好钢用在刀刃上”。对银行机构而言,再贷款是较为优质的负债,使用该资金加大信贷投放,有利于提升净息差水平。但现实是,金融机构没有“用完”央行此前创设的同类再贷款额度。央行发布的2023年12月末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情况表显示,此前创设的科技创新再贷款和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合计规模达6000亿元,但截至去年末到期,这两项贷款合计余额为4123亿元,也就是说,仍有1877亿元的再贷款额度未被使用。
为什么没“用完”?这或许有诸多原因,对银行机构而言,投放科技型企业信贷面临许多约束,其中,银行内部面临资本金、资产质量、流动性等层面的约束,外部面临宏观经济发展周期、企业实际融资需求等层面的约束。此外,在实践中,有效识别并找到符合风控要求、具有真实融资需求的中小科技型企业并不容易。因此,银行等机构仍需多措并举,将再贷款资金投向真正有融资需求、有增长潜力的科创企业;同时,政策层面也可以通过引导、激励金融机构扩大科技型企业信贷投放等措施,打通信贷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的“最后一公里”。
再者,坚持敢贷与防风险并重。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方式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过去多年,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传统产业积累了丰富的风控经验,但对新兴产业的风控经验仍有待提升,个别银行也因“看不清”风险而不敢贷款。对银行机构而言,防风险是用好再贷款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也要求银行机构在贷前具备良好的风险识别能力,了解相关企业的核心风险点,做到有的放矢;在贷后能够跟进风险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资产质量。未来,银行要提高“看清”风险、把控风险的能力,不能因为“看不清”而不敢贷不愿贷。
总之,用好这5000亿元再贷款,既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也能更好满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的融资需求,推动我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同时,对于银行自身而言,也为提升其适应新时代需求票配资网,提高服务新质生产力能力提供了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