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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投顾隐者 徽商银行股东会风云再起,“中静系”要求提高分红率

发布日期:2024-08-18 13:43    点击次数:65

6月16日爱投顾隐者,徽商银行突然发布股东大会变更公告,“中静系”股东临时提交两份补充提案,要求大幅提高分红率。

按照补充提案,“中静系”要求将原定2023年15%的现金分红率,提高到30%;而且,要求追溯2016至2022年的现金分红率,均按照30%进行分红,合计分红预计超百亿。

由此,徽商银行股东大会将出现两份相悖的提案,一份是原来的15%的分红方案,一份是新提出的30%的分红方案,投资者将在这两份分红方案中做出选择。

由于事发突然,徽商银行宣布将原定于6月2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延期一天举行。

这不是“中静系”第一次“突袭”股东大会。“中静系”与杉杉股份一方长期缠斗,徽商银行股东大会向来硝烟弥漫。

此前的徽商银行股东大会上,“中静系”也曾提出提高分红率的提案,但未能获得通过。如今,提高分红率顺应国家政策引导,这次“中静系”显然是顺势而为。

能否“突袭”成功,一切要等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

要求提高分红率

6月16日,徽商银行公告称,于14日收到股东Wealth Honest Limited(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本约3.04%)提出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分别为《关于徽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关于徽商银行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方案的提案》,董事会同意向股东大会提交审议。

在《关于徽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提案》中,现金分红率被提高到30%。

该提案的说明称,H股上市后的2013至2015年度,徽商银行遵循机构建议现金分红占净利润的比例超过30%。但自2016年度以来,徽商银行分红水平大幅降低,在上市银行中常年处于末流。原提案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比例仅有15%,这与徽商银行的业绩表现、行业地位、形象严重不匹配,也打击了广大长期坚守、支持徽商银行的中小股东的信心。这样长期低水平、不稳定的分红预期,也极大拖累了安徽省委省政府对徽商银行A股上市的既定战略的实施。

为使股东、资本市场重拾信心,加快徽商银行A股IPO进度,股东Wealth Honest Limited提出新的利润分配提案,建议将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提升至30%,响应政府、监管、资本市场明确的政策引导方向,改善徽商银行后续A股IPO在内的资本市场的表现。该利润分配方案兼顾满足监管的各项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已考虑徽商银行自身的资本充足率缓冲区间),不会对徽商银行资本充足率造成影响。

同时,Wealth Honest Limited还提议,将徽商银行2016年度至2022年度期间现金分红占比提升至30%。以徽商银行2016年度至2022年度期间各年度已分配现金分红不足各年度徽商银行集团本部净利润30%的差额部分进行派送,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9.02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约人民币125.33亿元(含税),占2016年度至2022年度徽商银行集团本部合计净利润636.71亿元的19.68%。

针对两份提案,徽商银行提醒股东,新旧两份利润分配方案为两项独立提案,股东须就两项提案分别投票。由于两项提案内容相悖,股东不应对两项提案同时投赞成票。

投票结果可能出现4种情况,徽商银行称,如原方案获得通过,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46元(含税);如新提案获通过,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2.92元(含税)。

如两个提案都获通过,由于提案内容相悖,将无法按照任何一个方案派发股利,届时徽商银行将就2023年度利润分配安排另行公告。

如两个提案都遭否决,徽商银行将不会根据任何一项派发2023年度末期股利。

股东缠斗已久

由于不是第一次出现,对于股东大会遇到这种复杂的情况,徽商银行应该“见怪不怪”了。

提出提案的Wealth Honest Limited,是“中静系”旗下的公司。

徽商银行2023年财报显示,Wealth Honest Limited成立于2006年3月30日,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定代表人GAO YANG(高央),其控股股东为中静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最终受益人为全国受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慈善捐助的妇女儿童,无一致行动人。

财经众议院注意到,要求提高分红率,中静系此前已经两度在股东大会上提出提案。

2018年6月,针对徽商银行原拟派发现金总额约为2.76亿元,中静系认为原方案现金分红过少,将打击投资者信心,为此另提36.71亿元现金分红临时方案交由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中静系提出的分红方案未获通过。

2017年6月,徽商银行董事会提出的分红预案为:向股东派发每股股利0.061元(含税),分红额约为当年净利润的10%;而中静系则主张维持前三年约占净利润30%的派现水平,中静系提出的分红方案未获通过。

除了利润分配,中静系也多次对其他重大事项提出反对提案。2015年,中静系与徽商银行董事会就是否发行优先股分别提出了两个内容截然相反的提案,最终中静系临时提交的终止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提案未获通过。

2017年3月,徽商银行申请中止A 股IPO。媒体报道称,在徽商银行A股申报材料中,来自中静系的董事高央没有签字,同时还有其他董事没有签字。主要原因是认为公司治理存在问题,且申报材料中所描述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静系与徽商银行矛盾重重的过程中,徽商银行已经有三任董事长落马。首任董事长戴荷娣退休8年后被查,2022年被判有期徒刑12年;第三任董事长李宏鸣,获刑14年6个月;第四任董事长吴学民,2010年在徽商银行担任行长爱投顾隐者,2017年11月任董事长。2021年4月,与徽商银行现任董事长严琛职务对调,转任安徽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一年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带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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